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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房子,

一些有的沒的事情很多,寫下來可以給別人做參考,自己也可以留作紀念。

這種大金額的買賣,買賣雙方都必須抱持著高度的警覺心,不可不慎。

買房子最重要的是找到一個好的仲介,而且最好是找大間一點的,有口碑一點的;沒有口碑或是地區性的房仲其實都還滿可怕的,第一他們仗著自己是地頭蛇,第二是他們不怕把自己的口碑弄爛,如果不小心弄爛了,就換個名字重新掛上招牌,死皮賴臉的很;第三,他們也不一定會加入仲介或是代銷公會,什麼東西根本都是自己亂搞就好了。我在彰化買房子,我們一開始抱持著「仲介就只是介紹房子而已」這個觀念,所以根本沒特別挑過仲介。

在這邊先聲明一下,這是大錯特錯的觀念,於是我們找上了南彰化地區的三x不動產。如果在彰化生活,而且很少到外縣市的人,可能會覺得三x好像是還ok的房仲,至少有個免費播送物件的頻道。免費播送是要幹嘛? 你看過幾次房子之後,你就會變得比房仲還要了解房子,房子的事情,房仲是一問三不知,不幫你轉達你的問題或意見,又不讓你直接跟賣家討論。(不管是在法律上或是道義上,買方的確都不應該直接跟賣方聯繫,但是買方訂屋之後應該會有這樣的權利吧?)該房仲公司的仲介會無所不用其極的請買方簽下斡旋書,一直跟你說簽了對你買不買房子沒什麼影響。這裡要注意的是,斡旋書是買方跟仲介打的合約(應該也是唯一的一張),三x提供的斡旋書確實是對買方不利,在這裡建議「不要簽他提供的斡旋書」或是「真的不要簽」。

比較明確的不利處,像是1. 買方不得主動撤銷斡旋書 2. 上面明確的寫出買賣成交需支付的服務費 2% (我簽的版本)

仲介會跟你說,2%是保障買方不會被仲介敲竹槓;

但是事實上內政部的規定是,仲介最多只能向買賣雙方總共收取6%的服務費。以大部份的case來說,賣方會被收4%,而買方會被收1~2%,如果他要請你簽約,你先請他把那個條款畫掉,或是直接改成1%,不然建議你「不要簽」。

另外,如果他硬要你支付你覺得不合理的斡旋金,請改用內政部所提供的「要約書」。我可以在這裡跟你說,他們並不是把斡旋金真的當斡旋金使用,他們的斡旋金根本只是用來綁架你錢。合理的斡旋金使用方式應該是,賣方收下仲介帶去的斡旋金,象徵賣方同意買方開出的價格,而斡旋金成為訂金的一部份。但是我們在交了訂金之後,他們把斡旋金退還給我們,請我們自己再交給賣方… (這什麼邏輯)

我們可以很明確的在這裡指出「他們拿了斡旋金,卻沒有使用斡旋金該發揮的功能」。

對了,建議簽約的時候,不要帶容易激動的親友出席,一旦有這樣的親友在場的話,你很可能會受到影響。 (我就是受害者…)

而且請不要相信仲介「口頭上的任何承諾」,我們的買賣本來是破局了(斡旋書價格談不攏),但是他們請了一個「主任」進來,說要把服務費便宜給我們,然後就隨口說了一個價格,我們就因為調整的幅度不夠影響我們要買的動機,所以我們隨即就離開了仲介的辦公室。(事後因為仲介又打電話來說那個價格談成了,要跟我們約時間打「不動產買賣契約書」,而在真正成交之後,他們「主任」卻說自己從來沒說過這樣的話。)

建議跟仲介打契約的時候,順便帶個錄音機,全程錄音。

 

另外,北部有些仲介公司會提供「履約保證帳戶」,但是會加收錢。不過大部份的公司還是沒有提供這樣的功能,建議要買房子還是開個支票或匯款,這樣連銀行那邊都會有記錄,而不僅是你們手上的「不動產買賣契約書」會記載。x大不動產就沒提供任何協助(在這裡我還是要呼籲,或許他們沒提供協助是好的,給他們經手沒什麼好事),但是還是要多小心一些賣方的消息就是了。

過了「訂金」、「備證款」,房子慢慢的就要過戶到買方的手上了,所以建議買方應該要提早而且多請仲介帶去看「標的物件」,看看有沒有什麼問題,有問題的話請仲介處理,x大不動產在這部份就做得很差:我們的合約載明「水電暢通」,但是我們去看了一次,發現抽水馬達根本抽不了水,水塔裡面沒有水,顯然仲介協助打下的這份「不動產買賣合約」,仲介根本是亂搞的,沒事先確認過,

我顯然已經發現得有點晚,到了交屋款的前五天我才發現這件事,仲介對處理這件事也是能拖則拖,就好像是不關他的事一樣。經過一番曲折離奇的過程,總之,我是把馬達弄好,水塔的水打滿,卻發現水龍頭根本都壞了…

我是真的很好奇,仲介是哪裡來的膽子敢跟我們打包票說「水電暢通」…

所以我建議提早檢查房子的一些可能的問題,以免趕時間處理那些事情,難免會有疏漏。尤其是面對這麼死皮賴臉,而且又不積極處理的仲介。我還是要說一句話,你是有付仲介服務費的,該叫仲介出門,請他早點處理…如果你在不動產買賣的過程中,有打下任何本票的話,當你在該筆金額付清之後,切記要把本票拿回來。

這麼鳥的仲介,還在交易過程中(完稅款、交屋款前),履次打電話來索討仲介服務費,(不是交易完成才付嗎?)最後因為他們服務不週,我想扣他們的服務費作為懲罰,他們還一直抱怨他們事情有處理好,不該扣錢(他們有處理好,但是卻是因為我們是動了n次的火氣罵他們,他們才承認那些"問題"是問題)而我也礙於斡旋書上面明確的寫著2%的服務費而理虧,不敢任意扣他們的服務費...

 

所以,我還是建議,買房子,還是找口碑好一點的仲介商… 打合約,一定要極力悍衛自己的權益…

彰化 三大不動產 http://www.sd-house.com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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